
本會承接台北市政府委辦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至107年12月31日為止,108年1月1日起的個人助理服務及培訓等相關業務,將移轉給「台北市脊髓損傷者自立生活中心」,還請大家聯絡台北市脊髓損傷者-自立生活中心,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與配合。
台北市脊髓損傷者自立生活中心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2592-6660 (左社工)
- 傳真:2523-6660
- 電子郵件:socialwork@scitpe.org.tw
- 地址:103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3樓之2(大龍市場樓上)
一、何謂個人助理服務?
個人助理服務的目的是支援身心障礙者以付費方式,建立自立生活模式。個人助理代替障礙者的眼、耳、手及腳等失能部分,協助障礙者處理生活上的事情。透過障礙者的指示安排工作內容,以到達自主選擇、決定生活的目的。個人助理為有給職,一方面使個人助理對工作保持責任感;另一方面,付費機制可讓障礙者脫離心理負擔地要求協助。兩方關係是建立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達成合作關係。本服務自2012年7月開始,經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是政府政策補助項目,相關規定,請配合台北市政府政策規定,敬請配合。
二、何謂障礙者自立生活?
一般看法大多將障礙者視為被動客體,以傳統方式照顧、保護障礙者,導致障礙者無法自主生活。甚至,認為障礙者應該要比其他人更有用、更優秀。
『障礙者自立生活』真正強調的是障礙者有主動規劃,掌控生活的權利。障礙者並非不需要他人協助,獨自完成生活的所有事物;而是透過個人化協助、輔具的搭配等,來做自己想做事。這就是「自立生活」的精髓所在─自己選擇、自己決定,並對自己的選擇與決定作負責。簡而言之,障礙者和大家一樣,有決定自己想過什麼生活的權利。
三、個人助理服務項目
依障礙者本身之個別需求,個人助理可提供下列之個人化的]協助:
1. 個人協助:如餵食、移位、輪椅、洗澡等。
2. 家事協助:清潔、打掃、烹飪等。
3. 其他協助:如外出、購物協助或其他事項。
四、申請資格
1. 瞭解自立生活理念,願意改變現狀,提高生活品質,經評估申請流程後適合之身心障礙者。
2. 設籍、居住地為台北市,年滿十八歲之身心障礙者。
五、協會連絡方式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受託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聯絡方式:(02)2782-2290
協會地址:11576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188巷13弄4號1樓
申訴管道:
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申訴專線:02-2782-2290
台北市社會局 身心障礙科 1999轉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