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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文字報導


只延期限? 推動個人助理服務

  • 發佈日期:2011-01-04
  • 照片說明文字【聯合報╱劉哲彰/重度身心障礙者、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理事(時任)(台北市)】

    紅十字總會長陳長文為重障者請命,推動立法放寬外籍看護工作期限延長為十二年。陳長文先生論點有些不周延之處,需要進一步共議對策。

    對很多重障者,個人或家庭是沒有經濟能力請外籍看護,而政府的居家照顧時數僅有幾小時,又漠視夜間照顧的需求,使得重障者只有進入機構或過生活品質差甚至不人道的家居生活,隔離在社會之外,家庭也承受極大的照顧重擔。這些是不能透過放寬外籍看護工作期限得到協助的。

    對放寬工作期限會影響本國勞工權益的質疑,陳長文先生回應「要先問本國勞工有沒有這樣的服務?」「外籍看護可以在家裡待到凌晨一、兩點,有誰可以待這麼晚?」是的,目前政府提供的居家照顧是沒有這樣的服務,也常說沒有人願意擔任夜間服務的工作。這不是實情,真正的事實應該是沒有人想當廉價的勞工。

    以目前提供的照顧時數,多是一到三小時,居服員要達一定收入,必需承接多個服務對象,要在不同地點間奔波(交通成本要自己負擔),有時連吃飯時間都不夠,更別說空檔休息一下;而工作內容從洗澡到如廁,洗衣、清潔環境到備餐,還有協助復健、外出散步或就醫,是很大的勞動付出,但實質所得只有時薪一百八十元,如此低廉工資,還要減少與家人相聚時間,不想當夜間服務員,完全可以理解。

    其實,另一種在國外行之有年的服務,協助身障者自立生活的個人助理制度,已在台灣出現,是提供全天廿四小時服務,但目前僅由民間團體募款支援個人助理服務,服務對象有限,很多重度身障者,正親自現身推動這個服務成為法定的制度,讓國家負起責任,滿足身障者的生活支持需求。希望陳長文先生發揮影響力,一起為身障者人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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