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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文字報導


聯合新聞網:比寵物活得差...打官司爭取社服時數 肌萎症的她想「活得像人」

  • 發佈日期:2023-03-16
  • 照片說明文字聯合報/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患有肌肉萎縮症的重度障礙者「玉姐」3年前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時數,社會局核定每月60小時,不足支應她的生活,玉姐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玉姐勝訴,社會局應依判決見解核定玉姐個人助理時數,可上訴。

    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指出,玉姐是一名獨居、低收的肌肉萎縮症患者,因全身無力、連抬手都有困難,平時生活起居全需他人協助,新北市政府核定居家服務、個人助理時數每月合計核定210小時,換算每天僅有7小時的生活有人協助,遠遠不及身為一個「人」基本生理需求的時數,玉姐關在家中超過20年,一般人能正常睡覺、吃飯、喝水、上廁所,對她來說都是奢求。

    林君潔表示,玉姐每晚無法一覺到天亮,有時會被電暖器燙傷、不小心跌倒,都只能打電話請警察到家幫忙,曾經一晚致電2、3次,「為何國家照顧障礙者的責任,需要落在警察身上?」連今日法院宣判,玉姐也因個人助理無法服務,而沒辦法透過視訊連線聆聽判決結果。

    本案律師翁國彥指出,依法院判決結果,新北市社會局設定個人助理時數「天花板」60小時是違法的,社會局應依玉姐實際需求來評估調整時數,此判決對於台灣身心障礙症者申請個人助理服務,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希望新北巿政府不要再上訴,讓判決就此確定,也希望其他縣市政府社會局能以此判決意旨辦理。

    翁國彥說,在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玉姐的狀況是不應該存在的,玉姐只要沒有居服員、個人助理在旁邊,就只能一個人在家,「連蟑螂從身上爬過去,也毫無力氣去處理」,又若發生電器走火等公安意外,玉姐連呼救都有困難。

    他表示,案件審理期間,新北巿社會局答辯指出,若同意玉姐每天24小時個人助理服務時數,新北巿社會福利預算會破產,沒辦法支應新北巿17萬名身心障礙者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時數,但17萬人都需要個人助理或24小時服務時數嗎?顯然不是,這只是社會局推卸理由的藉口。

    同樣患肌肉萎縮症的周志文今到法院聲援指出,他和玉姐一樣個人助理時數不足,若晚間沒有個人助理,他就不能上床睡覺,只能待在輪椅上20多個小時;制度規定60小時本就不合理,如今法院判決是一個重大突破及鼓舞,讓他們能繼續在社區生活下去。

    重度障礙者劉哲彰說,玉姐以前也曾想當廣播電台擔任播音員,但礙於環境障礙、人力、時數不足的緣故,無法完成工作;個人助理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並非只有協助、照顧生活的層次,而是讓他們可以「自我實現」。

    他說,他也和玉姐一樣,每天只能躺在輪椅上睡覺很多年了,而如今各國都在探討動物權利,他有時覺得身心障礙者都不見得像動物活得那麼好,「玉姐生活真的有比人家養的寵物好嗎?」光是這點就覺得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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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記者林孟潔/攝影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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