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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者的心聲:是不想做,還是不能做?金融無障礙有那麼難嗎?(文/林君潔)

  • 發佈日期:2017-04-04
  • 照片說明文字林君潔/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我本身是一名障礙者,使用電動輪椅代步,平日工作為權益倡導。今天去大創39元百貨買東西,用信用卡結帳,店員說:「總共352元,不用簽名哦」,刷完後便將卡片還給我,接下來5秒,我手機馬上接到簡訊提醒,說明我剛剛有刷卡352元。此時我開始火大起來了,火大的原因不是因為要付錢,而是這幾年我們不斷和金管會、銀行業者討論金融無障礙的問題。

    主要內容是,很多視障者或手無法簽名的重度障礙者,在開戶或辦信用卡的時候被要求要2名見証人來協助完成並証明「簽名」程序,甚至有的人因為「無法簽名」而被拒絕開戶或辦信用卡,這是很嚴重的歧視。要見証人來現場見証,這是一個很不尊重本人的方式,不尊重他是一個成年獨立的個體,本人已經在現場了,還要在上班時間勞動其親友來証明?沒有親友或親友在其他縣市那怎麼辦?除此之外這樣的作法更是把責任轉嫁到其他人(親友)身上。

    當時我們希望銀行或由政府協助銀行用替代方案如:蓋指紋、蓋章或設計軟體,讓障礙者用不同的方式、工具能和一般人一樣獨立開戶。但是會議中這些討論及要求都被一一駁回,聲稱窒礙難行且有「安全」上的「重大」疑慮。在那個時候,我們早知道這是不想做的藉口,許多先進國家都不會因為視障或是重度肢體障礙者而拒絕他們使用金融服務,皆會由行員協助或透過替代方案使用輔具或軟體,讓障礙者也可以獨立完成金融服務的使用。

    沒想到這個窒礙難行才說沒多久,馬上被表面是方便大眾消費,但實質上是為了賺取更多利益的行為給撮破。現在刷卡不用簽名已經愈來愈普遍了,網路銀行也可以執行很多功能,來讓大家操作戶頭內的金錢,只要用電腦、軟體、密碼就可以快速完成。說了那麼多,其實想要講的很簡單,障礙者不是次等公民,是相關單位不想做,還是不能做?這一目瞭然。金融無障礙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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